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商会各会员企业:
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广西自治区《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毫不放松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。倡导驻桂苏商企业管理人员、员工留桂过节,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,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,尽量不出境。
二、“两节”期间,各位单位原则上不组织团拜、联欢、聚餐等聚集性活动。从事服务、餐饮行业的会员企业,要切实加强市场商超、餐饮场所等人流疏导,实行限量、预约、错峰管控。
三、格外关心关爱企业员工。倡导采取慰问看望等形式,向企业员工传递关心、关爱。倡导加大临时救助工作,及时解决困难员工基本生活困难,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员工心坎上。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,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。
四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。生产、经营的会员企业,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,严格执行企业管理人员在岗带班、24小时专人值班,确保节日期间企业生产、经营场所安全。
五、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。倡导理性、文明、健康的消费观。倡导树立文明新风,自觉抵制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、高额彩礼、厚葬薄养、不文明祭扫等不良风气。餐饮服务业要积极引导餐饮消费者自觉抵制餐饮浪费,开展“光盘行动”,杜绝“舌尖上的浪费”。
各会员企业要自觉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提高政治站位,积极响应,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。
广西江苏商会
2020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