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配合开展2019年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工作的通知
各会员企业:
根据《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的通知》(全联厅发〔2020〕4号)和《自治区工商联办公室关于配合开展2019年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请有意向的会员企业,可指定专人负责并于3月25日至5月20日期间,登录全国工商联网站进入“企业社会责任调研”栏目,填报《2019年度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表》,同时填写《2019年度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申报表》自行申报社会责任优秀案例,这是宣传我会企业,提升会员企业形象和影响力的好形式。
广西江苏商会秘书处
2020年3月21日
